【我为群众办实事】巡回办案,情暖民心
2023-05-30 18:06:1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蔡兰 姚晶 | 点击量:709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蔡兰 姚晶)被告人家属:法官,明天上午来不了,可以晚点么?
法官:您是因为什么原因呢?
被告人家属:我父亲年纪大了,去年手术,最近身体不好,我们在渠江,老人家来东坪怕身体吃不消。
法官:您请稍等,我向领导请示,晚点给您答复。
………………………………………………
法官:您好!考虑到您父亲身体状况,经领导批准下周二我们法院来您父亲居住地开庭。
【案情回顾】
被告人胡某某,现七十余岁,二十余年前,胡某某为了保护庄稼驱赶鸟群,从路边购买两把鸟铳,后因身体原因土地荒芜,两把鸟铳便一直放在二楼卧室门角。2022年3月17日,胡某某主动上缴两把鸟铳,经鉴定该两把鸟铳为枪支。
【巡回审判】
5月16日,益阳市安化法院刑事审判庭承办法官一行人驱车百余公里抵达胡某某所在的渠江镇某村委会,对胡某某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
案件宣判后,被告人及其家属对法官等一行人为减轻患病老年被告人的奔波,不辞辛苦来回230公里到当地开展巡回审判一再表示衷心感谢。渠江镇党委政府干部旁听庭审后表示,安化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巡回审判的方式打通了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同时,现场普法的形式也提高了村民们的法治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效果。
【法官释法】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审:杨绍银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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